转自:吕梁市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离石区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征集范围
离石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参保企业)、街道(乡镇)等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及线下材料提交。
见习单位要求
(一)我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三)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离石区最低工资标准(现为2150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14万元),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征集程序及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218.26.86.218:8099/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点击“法人办事”进入“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模块即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档案资料上传内容需全部上传)。
(二)线下材料提交:用人单位需填写吕梁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岗位需求征集表(附件2)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非法人单位办理还需提交相关部门成立文件、单位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20%。
(二)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离石区最低工资标准60%的补贴,及每人24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余40%以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自负。
(三)用人单位须做好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工作,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照人社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有关资料。
(四)办理地址:离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0358-8498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