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日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接受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增价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5日(工作日期间),到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5日(工作日期间),到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7∶00前(以指定银行到账凭证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4月15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会议室,挂牌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0时00分至2025年4月17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土地交易契税。
(三)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并于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建成竣工。
(四)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邯规用字[2025]022号)的要求,按约定土地性质进行建设,配建的公共设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移交。
(五)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行:邯郸银行雪驰路支行
账 户:邯郸市邯山区财政局
账 号:8662 3010 0100 0244 7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663105910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邯山区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