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在镇上非法炼铅不易被查处,便租用镇上的闲置厂房非法炼铅,还将生产中产生的废液违法排入土壤,造成环境污染。经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8月至今年2月,法院陆续对7名被告人和1家企业判处相应刑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受损线索,该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涉案人员和单位积极整改,及时、有效修复了受损生态环境。
2023年8月下旬,枣阳市某镇工业园区内的一处闲置厂房突然热闹起来,几辆大货车运来满满的货物,人员不停地进进出出。与此同时,该处厂房内不时有黑色烟雾飘出,地上流出黑水,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接到群众举报后,同年9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会同枣阳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在该厂房内现场查获炼铅反射炉1套、铅锭38.14吨、废铅板栅23.85吨、废铅蓄电池26.31吨,非法炼铅窝点老板景某甲及主管崔某被当场抓获。同年12月,该二人被移送枣阳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我是安徽阜阳人,在网上看到枣阳有人出租厂房,想着外省炼铅的少,地点又在镇上,不容易被查,就把这个厂房租下来了……”据景某甲交代,2023年8月下旬,他从安徽老家招募好工人,将他们带到枣阳某工业园区内,对购进的废铅蓄电池进行拆解。对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他们未进行任何处理便直接倾倒在地上,对炼铅过程中产生的铅粉、废渣、废气等也只是经过简单处理便直接排放。截至案发,其已经拆解废铅蓄电池60余吨。
“我在阜阳买的废铅蓄电池,具体哪家买的不记得了,都是给的现金,也没有记录。”承办检察官在讯问废铅蓄电池来源时,景某甲一问三不知。
然而,办案检察官经分析研判认为,案中的大额交易不可能随意谈成,双方极可能有长期稳定合作,不会没有联系方式,且现金交易也不符合当下普遍的交易习惯,景某甲极有可能在隐瞒有关事实。由此,检察官依法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追查资金流向和危险废物运输轨迹等,查找危险废物源头。经过进一步深入取证,公安机关查实景某甲的儿子景某乙也参与其中。原来,景某乙在安徽某炼铅工厂负责废铅蓄电池的采购工作,他将报价较低的卖家介绍给景某甲并帮助购买。
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发现,涉案闲置厂房所属企业及售卖废铅蓄电池的卖家均明知景某甲父子二人非法炼铅,仍为其提供便利,同样涉嫌犯罪。随后,公安机关将7名涉案人员(含景某甲、景某乙)及1家涉案单位陆续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4月至今年2月,枣阳市检察院陆续对景某甲、景某乙等7人和1家涉案单位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在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时,不仅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还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办案检察官介绍说,该院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及时对相关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受损生态环境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最终,涉案人员及企业主动对受损生态环境开展修复。
与此同时,该院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全程跟踪监督修复进程,确保生态环境修复科学、真实、彻底。2024年12月12日,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估,涉案区域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已得到彻底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