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5-01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安排,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二十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通用”或“公司”)合计122,107,632股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过户至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26家债权人,过户股票数量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462%。2025年3月18日,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完成司法扣划手续,已过入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26家债权人账户。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权益变动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重要股东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合计122,107,632股无限售流通A股股票过户至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26家债权人,过户股票数量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462%,相关司法扣划手续于2025年3月18日办理完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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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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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和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受让方自本次完成司法扣划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减持本次司法扣划的公司股份。
(四)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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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仍持有公司83,246,55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0538%,其中,累计质押83,246,553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4.0538%;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83,246,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38%。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同日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0日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股票代码:603766
信息披露义务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5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5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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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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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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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齐合环保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渝商香港持有齐合环保港股股票978,383,181股,占齐合环保总股本的60.95%;渝商投资集团持有渝商香港100%股权;隆鑫控股持有渝商投资集团53.29%股权。
(二)瀚华金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鑫控股持有瀚华金控内资非流通股432,188,780股,占瀚华金控总股本的9.4%。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5%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665号-677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3月16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88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2年11月21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四民事裁定,裁定批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期一年,至2023年11月21日。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未能如期执行完毕《重整计划》,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分别于2023年11月20日、2024年5月20日、2024年8月21日、2025年2月20日四次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5年8月21日。
根据《重整计划》之安排,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二十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将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合计122,107,632股流通A股股票过户至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26家债权人,过户股票数量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5%。2025年3月18日,上述股权完成司法扣划手续,过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26家债权人账户。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83,246,553股股票,持股比例下降至4.05%。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隆鑫控股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及重庆五中院法律文书对持有的隆鑫通用股权进行处置。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5,354,1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种类为流通A股。
本次及前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83,246,55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5%,股份种类为流通A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26家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之安排,获得隆鑫通用股票作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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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上述股权完成司法扣划手续,过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26家债权人账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83,246,553股,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05%,其中,累计质押83,246,553股,占隆鑫控股所持隆鑫通用股份比例为100%,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05%;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83,246,553股,占隆鑫控股所持隆鑫通用股份比例为100%,占隆鑫通用总股本的4.0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隆鑫通用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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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