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刘正斌。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118人,代表股份2,745,266,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42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人,代表股份208,072,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15人,代表股份2,537,193,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7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45,26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2,740,413,616股
占99.8232%
反对:4,155,300股
占0.1514%
弃权:697,100股
占0.025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17,225,081股,意见如下:
同意:812,372,681股
占99.4062%
反对:4,155,300股
占0.5085%
弃权:697,100股
占0.08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熊昕、邵婷婷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