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1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43,8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1.6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共计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80,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6,2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8.3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3,8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1.62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东户数共计1户,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股份数量共计343,8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1.6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于2022年3月2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3月24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户,为新希望化工。
新希望化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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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化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除上述承诺外,新希望化工无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希望化工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新希望化工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新希望化工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4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2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1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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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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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5年3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后的结果,相关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华融化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华融化学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华融化学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因此,保荐机构对华融化学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