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资讯 纵观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追踪 »

金沃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3月18日晚间,金沃股份(300984)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金沃股份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金沃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将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纵观资讯 » 金沃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