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资讯 纵观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追踪 »

查封房产引异议 核定标准化争端

转自:河北法制报

□ 朱婧伟

房子不仅仅是一处住所,更是个人和家庭安身立命的根基。日前,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依法审结一涉及房屋查封的执行异议系列案件,成功解封多套房产,受到多名案外人的肯定和表扬。

原告某蓄电池公司诉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中,某蓄电池公司向裕华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22套房产。然而,部分房产的实际购买人因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保全措施的影响,10余名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解除对相关房产的查封。

承办法官王展召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该系列案件属于典型的案外人针对执行(保全)标的提出的执行异议,根据审判经验,该类案件后续还会引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不仅审理周期长,矛盾也会更为激烈,社会效果也会不甚理想。考虑到以上因素,为了能使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避免出现“一案结多案生”的情况发生,王展召会同案件的审理团队共同约见了保全申请人某蓄电池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明该类案件的认定标准,耐心解释、劝导,取得保全申请人对法院认定标准的认同,保全申请人也同意以法院的审查标准实际认定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王展召也安抚了执行异议人的情绪,讲解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法理,并提出对于在法院保全之前已全款或部分交纳购房款的异议人予以解封的审查标准。对于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系由异议人购买的房产,由某蓄电池公司向法院提交解封申请,法院予以解封。

得知这一消息,执行异议人开始积极配合提交审查所需的材料。截至目前,已有9套被查封房产通过上述方式顺利解封,另有两套房产在案外人与保全申请人私下沟通下也已顺利化解。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纵观资讯 » 查封房产引异议 核定标准化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