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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以法之名守护古树名木

转自: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3月12日,市法院立案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来到沈阳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实地调研古树保护情况,并为大家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条款,一同守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法官助理李元旬介绍,《条例》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法规,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职责、认定、禁止行为、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利用等方面都明确规定了相应要求和法律责任,为古树名木的全生命周期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祝家地区,由市法院和浑南区法院共建。保护区内最古老的一棵古松树龄逾500年,为辽沈地区体貌最大、树龄最长古松之一,国家一级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人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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