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王凌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90,4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41,804,247股的0.0905%;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7,9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41,804,247股的0.0513%;董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6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41,804,247股的0.104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44,21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41,804,247股的0.045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王凌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2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25%,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李林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6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27%,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袁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4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60%,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叶莉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6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3%,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凌云先生、李林达先生、袁祎先生、叶莉莉女士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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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董事王凌云先生16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12万股,董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14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12万股。
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5,03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后董事王凌云先生持股22.4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股16.8万股,董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持股19.6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持股16.8万股。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董事王凌云先生20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15万股,董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20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15万股。
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21,697.802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后董事王凌云先生持股40.04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股26.432万股,董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持股43.40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持股23.254万股。
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38,697.873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后董事王凌云先生持股49.042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股27.7928万股,董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持股56.56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持股24.4216万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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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承诺:
1、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凌云先生、李林达先生、袁祎先生、叶莉莉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凌云先生、李林达先生、袁祎先生、叶莉莉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