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本市首个“网络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指南”昨日对外公布。指南提示消费者在网络消费维权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商品照片、与商家的语音通话等五大证据材料,投诉时准确描述购物时间、发现问题时间等六大关键要素。
网络消费维权应注意留存五大证据材料:问题商品的照片、店铺页面截图;购买商品的付款记录、物流运输记录;商家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特殊商品经营资质;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包括聊天记录、语音通话;消费者自身购物账户的实名认证页截图等。
在线投诉时,消费者应准确描述六大关键要素:购物时间、发现问题的时间;购物地点、发现问题地点,如平台名、店铺名等;购买了什么物品、多少件、多少钱;出现了什么问题;希望如何解决问题;有效联系方式。
指南还对消费过程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归纳和解答。例如,针对“线上‘提交订单+交付定金’后再次反悔,定金能否退还”这一消费者常遇到的难题,指南提出,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网络提交订单成功后,合同默认成立;若不支付尾款,可能会构成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遇到“快递丢失或被冒领”这一问题,指南“支招”,除了因收件人原因导致快递丢失外,一般情况下,由快递公司或收货点承担责任。针对“消费者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赔偿”这一问题,指南提出,根据购买商品的种类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获得退货以及三到十倍赔偿。
通过App、小程序、官网等开展商品销售、配送或自提服务的线下线上融合门店,是近些年来兴起的即时零售新消费模式。昨天,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与商务局针对盒马鲜生、物美多点、七鲜等即时零售新模式,发布《线上新零售门店合规指引》,明确了此类门店的商品信息透明化、价格与促销合规等16项规范。例如,对于临期商品,《指引》要求,临近保质期的商品需在线上页面及商品包装上显著标注“临期商品”。对于满减、赠品、限时折扣等活动,需明确使用条件、有效期及限制条款,不得设置隐性消费门槛。承诺的配送时效、自提时间需严格执行,因缺货或系统错误导致订单无法履约的,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提供补偿方案。此外,《指引》还对线上新零售门店如何退换货进行了规范。其中,非生鲜类商品应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生鲜类商品因质量问题支持“48小时退款”。
倡议
直播带货不得夸大使用效果
本报讯(记者徐慧瑶)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同发布“诚信规范经营 杜绝虚假宣传”联合倡议书。
倡议书希望广大商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虚构商品用途、性能、质量、产地等信息的行为,不得故意隐瞒商品存在的问题或瑕疵;严格履行“正品保障”“假一赔三”等承诺。在平台规则、协议、商品展示信息中清晰标注退换货条件、优惠活动规则等内容,避免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使用“全网最低价”“销量第一”等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手段伪造交易数据或用户评价。
倡议书还建议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严格审核广告内容,不得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直播带货、短视频推广等新业态中,主播及广告从业者等应如实介绍商品,不得隐瞒产品缺陷或夸大使用效果;平台经营者应开展自查自纠,对宣传文案、广告内容、用户评价等环节进行定期和动态核查,及时下架问题商品或整改不当行为;经营者及广告从业者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及消费者协会、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投诉响应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妥善解决消费争议,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数字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