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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理念方法,把握好重大工作原则,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推进。
80多年前革命歌曲《团结就是力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镇北庄村唱响。图为2023年10月拍摄的北庄村。河北日报记者 史晟全/摄
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农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在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这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抓好农村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基本原则。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资源禀赋、发展水平、风土人情各不相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就决定了乡村振兴不可能是一个模式、一个标准,不能用一种办法加以推进。必须正确认识乡村的差异性,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客观规律,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避免生搬硬套一些不切实际的做法。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现阶段,城镇化仍是大势所趋。202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有两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两栖流动,预计到2035年还将有上亿农民进城。必须适应这个趋势,强化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把“三农”工作放到城乡融合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一方面,通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利,让愿意进城的农民进得放心。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使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留在农村的农民生活舒心。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也必须靠农民而兴。必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发动农民参与,不搞强迫命令、大包大揽,引导农民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共建美好家园。始终站在农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关心群众安危冷暖、急难愁盼,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坚持守正创新,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三农”在大局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农村改革发展必须蹄疾步稳、审慎稳妥,防止方向偏差造成颠覆性错误。特别是在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上,必须慎之又慎,很多问题要放到历史进程中去审视,不可操之过急、盲目冒进。对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特别是改变千百年来生产生活方式的事情,一定要看准了再推,条件不成熟的不要急于去动,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