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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领手机?竟签了贷款协议……千万小心,流量资费套餐真“坑”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多位消费者再次向12345热线反映,办理流量资费套餐的套路太多,最低消费、违约金等隐性费用让人防不胜防。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2月发布的《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24年服务大类投诉中,电信服务类投诉共6.8万余件,位居前五,与2023年相比,投诉量比重从2.60%上升到3.91%。据调查,不少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都和违约金、最低消费有关。运营商推销时只言千般好,却不主动告知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消费者一不留神就“踩坑”。

套餐每月400多元最低消费

签约容易解约难

“本以为捡了个便宜,没想到是跳进了‘坑’。”张先生说,半年前他在北京移动业务员推荐下,办理了一个合约套餐。“业务员告诉我,每个月只需多交30元,就可以免费领取一台小型笔记本电脑。我觉得挺划算,当时就办了。”张先生回忆,业务员指导他一步步操作,手机收到了一系列短信,他没有细看内容,便将验证码提供给了业务员。

直到半年后,他想要更换套餐降低资费时,才得知按照合约套餐要求,需要满足每个月400多元的最低消费。“也就是说,即便我换了更便宜的套餐,仍然需要每个月花够400多元,达不到也会直接从话费里扣钱。”更让张先生头疼的是,套餐合约长达3年,他想中途解约就得赔付2000多元的违约金。这让他难以接受:“办理的时候只说搞活动免费领电子产品,只字未提违约金,如今却把人绑定在这项长期消费的合约里。”

张先生说,他收到的电子产品并非市面上售卖的品牌,自己也几乎没使用过,便联系北京移动公司希望解除合约,并将电子产品退回。但客服表示办理时已向他发送过信息,他已确认,提前解约属于违约,需要按约定赔付违约金。张先生这才意识到,“当时业务员没有任何提醒,只要了验证码,我压根儿没注意短信内容,稀里糊涂就入套了。”

张先生和北京移动工作人员多番理论,并打12345热线投诉,又向工信部反映,前后忙活了近半个月,才终于解除了合约,张先生将电子产品退回,移动公司也不再收取违约金。他坦言此番维权令自己身心俱疲,“就在我去营业厅办理解约准备离开时,又有业务员前来推销套餐,说可以免费领1000多元的手机……吓得我赶紧摇头逃离,同样的‘坑’可不敢再跳第二次!”

折算话费却签了贷款协议

取消套餐还要扣违约金

电信用户杨女士也有相同遭遇。“2023年6月,电信业务员联系我父亲,说可以免费领手机,父亲很高兴,因为家里手机够用,就商量着折换成了1000多元的话费。”

2024年底,她想为父亲更换套餐,才得知父亲已在第三方贷款平台签订了3年协议。“所谓的免费,实际是每个月先从贷款平台扣费,月底交完话费后再返还。正常使用时钱会返还,确实相当于免费领手机。可这一操作强行绑定了套餐,一旦取消套餐,就会一次性扣除违约金。老人不懂智能手机上的操作,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女士说,老人的套餐原本2023年10月才到期,当年6月改新套餐这一操作已经属于提前解约,产生了第一笔违约金。“第二个套餐免费领取的话费本该是2000多元,实际只领取了一半,另一半正是被当作违约金扣除了。”

几经周折,杨女士交了第二个套餐的违约金,运营商返还了第一个套餐的违约金,事情终于告一段落。“维权过程太累了,老人对于很多情况都搞不清,只能吃哑巴亏。”

据了解,北京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的多家营业厅,每家运营商都有与上述两个案例类似的“福利”。

例如,北京移动某营业厅推出多档套餐,根据最低消费的等级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最多为每月最低消费598元,可免费领取4000元以内的手机。

北京联通某营业厅将领手机服务和宽带业务绑定,办理宽带业务后购买手机可优惠1080元。

北京电信某营业厅推出的则是办套餐可低价购买手机的福利,办每月199元套餐后手机直降2926元。

多数业务员都只重点介绍套餐的优惠信息,没有主动告知合约期限和违约后果。在追问是否还有其他信息需要了解时,业务员仍只字未提,只有在明确咨询是否存在违约金时,业务员才进行告知。

客服称不缴费号码自动注销

机主却欠下2000多欠款

“时隔数年,我才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王先生介绍说,自己于2017年前后,在北京联通办理了一张电话卡,一年后,由于工作调动离开北京。“当时我想要注销北京号卡,但客服说无法进行异地销户。那时我人已经不在北京了,为了销卡特地跑一趟也不现实。于是客服跟我说,可以停止缴费,欠费6个月就会自动注销。”王先生仍有其他号码可以使用,考虑之后便采取了这一方式,等待自动销户。

然而今年初,他因工作需要想再申请一张联通号卡时,突然得知自己名下有一笔2000多元的欠款未结清,并因此上了“黑名单”,无法办理开卡业务。由于工作急需,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结清欠款重新开卡,但他仍对这笔欠款感到疑惑:手机号已注销好几年,欠款从何产生?

据王先生回忆,2021年时他也曾办理联通业务,当时并未被告知自己名下有欠款。他认为,联通对于用户的隐性成本和拖欠后果并未尽到有效告知义务。“时间过于久远,我打听一番才知道,这笔欠费可能是最初那个注销的号卡产生的,包含6个月的月租和当时套餐的违约金。可当时没人和我说有违约金,更没想到会产生这么多费用。而且后来我也一直在用联通电话卡,从来没有工作人员告诉我欠费的事。如果联通明确告知,我就不会采用停止缴费的方式销户了。作为多年老用户,遇到这种事儿特别寒心。”

据了解,移动、联通和电信等运营商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号异地销户服务。对于王先生的遭遇,北京联通客服回复称,目前用户可通过官方App和线下营业厅两种方式完成销户业务,用户如果欠费3个月,手机号码会自动注销,但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销户,因为会影响后续宽带、开户等业务的办理。“如果3个月未缴纳费用,会通过短信等方式进行提示。自动销户后产生的费用,也将通过开卡时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追缴。”

律师观点

靠套路获利将引发信任危机

梳理众多类似投诉发现,信息不对称、对隐性消费不知情是消费者“踩坑”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此,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阳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运营商有明确告知义务。运营商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内容等信息,且应当保证真实、全面,不得虚假宣传。因此,对于套餐中的重要信息,如违约金、合约期、最低消费等与消费者重大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披露,且应当重点提示。

“比如现场办理套餐时,业务员如果仅让消费者注意短信验证码,而不提示其中包含的其他重要条款信息,这种情况不能算作明确告知。”陈阳说,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果消费者要求说明的,还应当配合进行说明,达到这个程度的告知义务是法律的要求。“向消费者口头介绍,业务员有责任和义务清楚、明确地说明套餐的所有重要条款,特别是涉及违约金等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键信息。提供文字介绍的,也应采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对格式条款进行标注,而不是隐藏在消费者不易注意到的地方。”

陈阳认为,靠套路来吸引消费者只是短期获利行为,从长远看,频繁遭遇套路会使消费者对运营商产生信任危机,这种不信任不仅影响消费者当下的购买决策,更不利于运营商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利于通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陈阳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督促运营商妥善解决争议,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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