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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电动自行车牌证作废公告

转自:河北法制报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在灵寿辖区运营的冀 ANM0001-ANM0579、ANM0601-ANM0851(不含4字号牌)号段的黄牌(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共计600辆,牌证丢失无法交回,公告牌证作废后办理车辆号牌补换领业务。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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