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6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海南农垦八一总场党委副书记、场长罗某涉职务犯罪的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经依法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罗某利用担任八一总场党委副书记、场长的职务便利,为肖某、季某、林某等10人分别在工程项目承揽及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13.165万元。
被告人罗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财物共计1413.1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向法庭表达了自己自愿认罪认罚的意愿,他表示内心充满了悔恨,希望能够通过法律公正的判决来惩罚和弥补自己的过错。
因案件的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 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