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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15消费提示

兰州晚报讯 2025年3月15日是我国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共筑满意消费,激发消费活力”,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0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近期消费重点领域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践行科学理性消费理念。

消费风险预警

●食品安全领域

1.注意查验食品保质期及包装完整性,拒购胀袋、漏气等异常预包装食品。

2.谨慎食用野菜及野生菌类,谨防误食引发中毒事件。

3.网络订餐优先选择证照公示齐全、经营状态正常的餐饮单位。

●旅游服务领域

1.警惕“零团费”“免费旅游”等营销话术,签订合同前仔细核对行程安排及费用明细。

2.景区购物注意识别商品产地、材质等信息,索要加盖公章的购物凭证。

●预付式消费领域

1.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卡消费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退费条款。

2.控制预存金额,优先选择经营满两年且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

●家装建材领域

1.选购建材需核查环保认证标识,要求商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2.签订装修合同应明确材料规格、施工周期、质量保修等条款。

●网络购物领域

1.警惕“限时秒杀”“好评返现”等促销诱导,理性对待直播带货话术。

2.签收前务必开箱验货,妥善保存交易快照、物流记录等电子证据。

●老年消费领域

1.防范“养生保健”“收藏投资”等欺诈行为,勿轻信医疗器械“疗效保证”。

2.建议子女加强沟通提醒,协助辨识保健品“蓝帽子”标识。

权益维护指引

●证据留存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谨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票据、保存好付款记录、网络订单、平台支付截屏等有关消费凭证,并仔细检查票据上是否标有购买的商品名称、规格、特征等信息。

●投诉渠道

1.电话受理:0931-12315(每日8∶30-18∶00)

2.网络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官网/App/微信小程序)

3.现场受理:辖区市场监管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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