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怡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怡贤”)持有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属于公司特定股东。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 年11 月18 日,公司披露《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宁波怡贤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7,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3,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进行。截至本公告日,宁波怡贤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6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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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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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12月9日到2025年3月8日期间,宁波怡贤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6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