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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1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于2025年3月1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第四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以及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

截止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和非交易过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计持有公司股票8,130,0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实际交易总金额(含交易税费)63,284,405.26元,均价约为7.7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后分四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48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25%、25%、25%、2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于2025年3月12日届满,第四批股票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25%,即剩余2,032,51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43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银轮股份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并完成分配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经董事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等16家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423,406万元,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3月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期限为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2025年3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期限为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2025年3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期限为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

2025年3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期限为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申铝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14,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99,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151,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321,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2.82%、19.91%。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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