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南京鼓楼法院协助泰州海陵法院执行一起异地讨薪案件,顺利为申请执行人讨回18万余元工资款。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海陵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支付李某工资款18万余元,但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一直未能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拨打海陵区法院执行110电话,称王某居住在南京市鼓楼区。由于路途遥远,海陵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报警现场用时较长,为防止被执行人逃跑,海陵法院通过江苏高院协同执行机制,请求南京鼓楼法院属地“接力”,先行出警,协助控制被执行人。
王某被传唤至法院后,鼓楼法院执行干警向海陵区法院通报了“出警成果”。经过数个小时,海陵区执行干警到达鼓楼法院时已是下午。海陵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搜查被执行人王某的微信消费记录发现其不顾限高令,出入高消费场所,而面对法院的判决却不执行,执行干警向王某释明该情形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王某才“幡然醒悟”,通过家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全部工资款18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在传统执行工作中,“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长期存在,而跨地域执行更面临“属地障碍”“信息壁垒”等难题。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路上,当每一起异地执行案件都能触发各个法院的“协同反射”,每一次财产查控都可调动跨域联动的“司法肌肉”,才能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闭环。从接警到协查指令到完成人员控制,原本需要数小时的跨市执行,被压缩至半小时完成,跑出了司法为民的“加速度”。
笔者认为,这场跨越200公里的“司法接力”,不仅是执行指挥系统的协助共联、快速响应,彰显了协调执行工作机制的优势,更是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一盘棋”的执行理念。执行工作不再是“单打独斗”,兄弟法院之间应加强协作,下好协作执行“一盘棋”。
评论员 任国勇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