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过去一年,共审议法律案39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同时,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实施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对公民、组织提出的5682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
谈到今年的立法工作,报告披露,今年人大常委会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将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等法律。
此外,今年全国人大还将检查工会法、节约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侨务立法等开展11项专题调研。
对公民、组织提出的5682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
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方面,报告提到,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实施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推动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有序衔接,对报送备案的2146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5682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
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保证重要法律实施,推动开展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督促制定机关纠正处理各类规范性文件1040件。积极开展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工作。推动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部建成使用。
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任免权。依法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六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20人次。依法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76人次。批准任免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人次。
过去一年共审议法律案39件,通过其中24件
立法方面,报告介绍,过去一年,共审议法律案39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决定批准条约、重要协定12项。
报告提到了各领域的一些重要的立法工作。
如在经济领域,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利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增值税法、关税法,推动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两次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初次审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仲裁法修订草案、海商法修订草案。
在社会民生领域,制定学前教育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期盼。全面总结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的经验,制定学位法,更好服务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修订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报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报告谈到了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监督工作。
报告披露,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21个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9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依法依规办理来信来访19.4万件次,委员长会议定期听取群众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就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提出建议。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依法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落实党中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常委会作出决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助力经济回升和风险化解。
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优化学科布局,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水平。开展加强新时代安边固边兴边工作、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等专题调研。
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一老一小”问题。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提出优化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稳步提高社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等建议。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围绕城市安全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今年人大常委会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
报告提到今后一年的工作,今年人大常委会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农业法、渔业法、民用航空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围绕推进社会、文化领域立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围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制定国家公园法、原子能法。围绕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
围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修改海商法、对外贸易法、仲裁法。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指导地方探索区域协同立法。
今年将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在监督工作方面,今年,预安排37个监督项目。检查工会法、节约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
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中央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报告。
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监督、海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侨务立法等开展11项专题调研。
新京报记者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