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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06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4日

至2025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薇薇

电话:0512-65109199

邮箱:dongmiban@cds.com

邮编:215100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01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云舫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0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现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04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7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4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该次调整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三、前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内有效,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9,500.00万元。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不存在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前次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低风险;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五、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03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难以追收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申请核销的金额为1,925,034.94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5-005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7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4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该次调整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

3、公司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支付凭证,并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台账中还应记录每笔支出的置换情况。公司按月度汇总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并经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按以下方式操作置换: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公司财务部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以及置换情况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备案。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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