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单科技成果转化的混合型科创票据、全国首单用于集成电路专项基金的科创票据、全国首单技术产权技术交易科创票据、全国首单超长期用途类科创票据……“全国首单”成为近期科创票据发行的关键词,引起业内关注。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坚持创新引领发展。而科创票据的创新发展,正成为金融血脉精准滴灌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抓手,不仅打通了科研转化“最后一公里”的融资堵点,更构建起科技、产业、资本高效循环的生态闭环,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
“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科创票据作为一种政策引导型金融工具,受到市场积极响应,反映出市场对科创领域的高度关注和资金需求。”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表示,“首单”频现表明市场在不断探索和创新适合科创企业的融资模式,有效满足科创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不是简单的产品创新竞赛
日前,兴业银行(601166.SH)无锡分行发行两笔科创票据,其中,独家发行的“25锡产业MTN002”为全国首单用于集成电路专项基金的科创票据;联席发行“25华光环保SCP003”为全国首单节能环保行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创票据。这两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集成电路、绿色环保等领域。
此外,宁波银行(002142.SZ)作为独家主承销商,发行全国首单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混合型科创票据。
混合型科创票据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科创票据基础上,于2023年7月20日创新推出的,通过浮动利率、收益权转让等结构设计,引导债券投资人参与科技型企业发展,进一步拓宽了科创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宁波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行的科创票据募集资金将通过股权出资形式投向集成电路产业及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未来收益与票面利率挂钩,让投资人共同分享科技成果收益,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科技创新被频频提及,如“优化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等。
业内分析认为,科创票据“全国首单”频现背后传递出重要信号。
“科创票据‘全国首单’频现不是简单的产品创新竞赛,是国家战略、企业需求、金融机构及市场机制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银行(601988.SH)研究院银行业与综合经营团队主管邵科表示,“第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的金融创新加速,我国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对科技创新实行较大力度的政策倾斜,金融机构积极响应,主动加快产品服务创新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第二,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多元化、个性化程度较高,急需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创新金融产品,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更有针对性的‘全国首单’产品持续涌现。第三,资本市场日益成熟,能够对科技企业进行更加有效的风险定价,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抵押品依赖,更加重视技术路线、市场前景的评估,‘全国首单’产品的现实基础更加稳固。”
“科创票据‘全国首单’频现充分说明了我国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方面,政策导向和市场实践均有推进。”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认为,“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以及金融市场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科创票据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工具,正逐渐成为科创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这些‘全国首单’的涌现,不仅丰富了科创企业的融资方式,也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市场对科创领域的关注和投入,为科创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这体现了科创票据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科创板’的旺盛生命力,同时也反映出债券市场对科创企业与科创用途资金的支持力度正在持续加大。”东方金诚研发部分析师翟恬甜认为,“预计随着债市对科创精准支持力度不断加强,还将出现更多‘全国首单’科创票据,加之‘首单’的示范带动效应,未来科创票据发行有望进一步放量,在引导债市资金向科技创新企业与用途集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优化“长钱长投”实现路径
科创票据的发行搭建起金融资源直达创新前沿的桥梁,通过精准导流社会资本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关键领域,既加速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更在重塑产业格局中孵化出战略性新兴增长极。
总体来看,东方金诚研报分析认为,已发行科创票据募集资金对科技赋能建筑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较为突出,同时也为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体现出银行间债市积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大执行力。
但当前科创票据的发行以及创新还存在一定难点和挑战。邵科分析认为:“一是民营企业受制于自身实力、信用资质、治理机制等原因,科创票据的发行难度相对较大,发行也往往更加需要依赖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成本相对较高。二是风险定价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及投资者对科创票据的市场定价、风险溢价尚未形成广泛共识,制约发行效率和市场交易活跃度。三是增信机制亟须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保险机构、担保公司等多层次的信用增进体系仍待完善,切实降低科创票据发行的相关成本。”
展望未来,袁帅认为,承销机构在助力科创票据发行方面,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创新。“首先,承销机构可以深入挖掘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其量身定制适合的科创票据产品,满足其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其次,承销机构可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投资者对科创票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从而扩大科创票据的市场需求。再次,承销机构还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财务咨询、资金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帮助科创企业更好地利用科创票据进行融资和发展。”
从投资者角度而言,翟恬甜认为:“我国债券投资者风险偏好普遍较低,加之债市传统定价逻辑对企业成长性的定价不足,导致信用资质较弱的科技型民企发行科创票据的难度很大。因此,当前科创票据的发行主体主要为央国企和高等级民企,所发科创票据多为主体类品种,募集资金多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科创票据募集资金期限较短,直接用于科创项目的占比较低,对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有待提升。”
为破解这一难题,翟恬甜认为,需要债券市场投融资两端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进行优化。“首先,在投资端,要通过完善投资端中长期考核体系,来持续培养耐心资本,优化‘长钱长投’的实现路径;推出向科技型产业倾斜的投资端激励机制;建立可反映科技型企业高成长性的特色债券估值体系。其次,在融资端,积极发挥‘第二支箭’的撬动引领作用,大力推广对无形资产抵质押、第三方担保等增信手段的运用,完善风险共担与补偿机制,同时,优化中介机构承销科创票据效果优化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翟恬甜建议:“投资者在选择科创票据时,首先评估的是发行人的信用资质以及担保措施,对于无形资产担保或增信基金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则要明确具体的风险共担机制,做出风险预案。其次由于部分科创票据可通过基金出资方式进一步投向科技型企业或项目,投资者也应对资金具体投向的科技领域进行持续关注。特别是对于混合型科创票据,未来票面利率或转股收益直接与项目发展挂钩,所投项目是否能实现快速成长,是否能转换为企业业绩都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未来收益,也应进行密切跟踪。”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