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罚款6.5万元。同时,陈绪超(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罗旭(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 |
安金罚决字〔2025〕2号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
罚款6.5万元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2 |
陈绪超(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 |
安金罚决字〔2025〕3号 |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警告并罚款1.2万元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3 |
罗旭(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安金罚决字〔2025〕4号 |
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
警告并罚款0.3万元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