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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安康中心支公司被罚6.5万元: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罚款6.5万元。同时,陈绪超(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罗旭(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

安金罚决字〔2025〕2号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罚款6.5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2

陈绪超(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号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警告并罚款1.2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3

罗旭(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安金罚决字〔2025〕4号

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警告并罚款0.3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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