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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6日期间,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博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26.82元/股)的130%(即人民币34.87元/股)。若在未来触发“博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博杰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了52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600.00万元。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1254号”文同意,公司52,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杰转债”,债券代码“12705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2年5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2.17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3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2.17元/股调整为61.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2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年4月29日、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09,34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8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为296,840股,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12,500股,回购价格为49.68元/股。

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2年7月29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39,688,259股调整为139,378,919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1.82元/股调整为61.85元/股。博杰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8月1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2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数据,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能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56,71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为188,550股,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68,160股。回购价格为49.68元/股。

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39,380,788股调整为139,124,078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1.85元/股调整为61.87元/股。博杰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8月16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3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4年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数据,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能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剩余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88,5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9.68元/股。

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39,128,466股(截止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139,128,466股。)调整为138,939,916股。回购注销完成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1.87元/股调整为61.89元/股。“博杰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7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博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五)可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6.82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5.67元/股。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6.82元/股。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博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1.89元/股向下修正为26.8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博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博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6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博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26.82元/股)的130%(即人民币34.87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在未来触发“博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博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博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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