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百宽家族部分成员刘百春、刘百庆、刘彩丽、闫瑞铅、闫瑞鸣共5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0.993%,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百宽家族部分成员刘百春、刘百庆、刘彩丽、闫瑞铅、闫瑞鸣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5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0.993%,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百宽家族中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霍素珍、霍戊寅、刘国威、刘国勇、刘彩丽、刘彩红、闫瑞铅、闫瑞鸣共11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58,392,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拟减持的5位股东中刘彩丽现任公司检测中心主任,闫瑞铅现任添加剂车间主任助理,其他人均未在公司任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人姓名:刘百春、刘百庆、刘彩丽、闫瑞铅、闫瑞鸣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9,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0.993%。上述股东减持计划详情如下:
■
5、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限售承诺:
1、本人在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自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限售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各自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刘百春、刘百庆、刘彩丽、闫瑞铅、闫瑞鸣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