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妇女联合会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中共惠民地委,文件形成时间为1973年6月20日,题名为《中共惠民地委关于召开惠民地区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定》。文件内容是惠民地委决定在1973年8月份召开惠民地区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惠民地区妇女联合第一届委员会。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中共惠民地委关于召开
惠民地区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定
(一)(二)略
(三)
筹备召开地区妇女代表大会,是我区广大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区妇女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也是当前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地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地区妇代大会的筹备工作。
地委号召全区各级妇女组织,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广泛深入地宣传召开地区妇女代表大会、建立地区妇女联合会的重大意义。并发动每一个妇女,围绕着“过去我为革命做了些什么贡献?” “现在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应该怎么做?”等问题,进行学习、讨论,不断给自己定出新的奋斗目标,提出新的要求,并积极行动起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地区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中共惠民地委
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日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原标题:档案公布:中共惠民地委关于召开惠民地区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