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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我的房子我做主”?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唐潇伦

  通 讯 员 郑嘉伟

  本报讯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可不能“我的房子我做主”,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就及时制止并改正了一起室内违规装饰装修行为。

  事情源于小区物业的举报。日前,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某小区物业来电反映,称小区存在将房屋阳台改成厕所的情况,给楼上楼下邻居造成异味困扰,邻居反应强烈。接报后,执法队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会同社区人员和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实地查看。

  经现场实地查看,执法队员发现小区内确实存在将房屋阳台改造成厕所的情况。通过现场勘查,并与房屋原始图纸进行仔细比对,确认是“二房东”私自在阳台上安装马桶。这一做法不仅严重违反了房屋使用规定,还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这一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队员立即对“二房东”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法律后果。同时,依法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二房东”限期整改,恢复房屋原状。

  随后,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执法队员再次对现场进行复查,发现该户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全部整改完毕,马桶已全部拆除,房屋恢复了原有使用功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时,业主虽有一定自主权,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除了要符合环保、消防、结构安全等强制规定,还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执法队员介绍,接下来,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将继续加强住宅物业管理方面的普法宣传,通过与社区、物业等信息共享、定期上报和巡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小区情况,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此,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装饰装修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一些从事租房生意的住户,不能为了一己私利随意改变房屋结构、违规装修,引发邻里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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