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3月1日,浙江海事局在该局辖区内正式实施海船变更登记机关“跨域办”政务服务。
据介绍,该服务适用于因浙江海事局辖区内船舶航线变更或船舶所有人住所变更,涉及登记机关变更,需要申办船舶变更/注销登记、预留船舶名称、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等业务的情形。
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跨域办”服务的船舶所有人可直接向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注销登记和新登记申请材料,无需再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船舶所有人可同时申请“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多证联办)”服务,并联办理其他相关政务事项,海事部门将以“一船一服务”方式,为申请通办的船舶制定个性化办证流程,由政务中心“首席政务服务代表”全程跟踪证书办理情况,协调办证进度。
“‘跨域办’改变了以往申请人需要向两个登记机关顺序递交申请材料的常规做法,申请人只需向新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即可,免去‘两头跑’,节省等待时间。”该负责人说,“跨域办”政务服务通过海事管理机构内部流转,结合“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多证联办)”政务服务机制,实现跨登记机关“一次通办”,显著压缩办结周期,提升船舶运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