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秦 鹏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当前,快递已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24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1750.8亿件,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巨量的快递业务背后却是快递包装物料的极大消耗和快递包装垃圾的持续增加,而这无疑会给环保带来极大压力。如何妥善处理进而实现快递业的绿色转型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此次修改《快递暂行条例》,是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转型制度创新的有力实践,是在法治轨道上对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全链条治理的引领和保障。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方面频推政策举措,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发布的《快递包装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指南》、2023年印发的《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等均有力推动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已超95%。2024年,快递中转环节循环包装实现全覆盖,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比例稳步提升。 然而,推动绿色发展是一个系统性的长期工程。从现实看,面对快递业务的庞大总量及其包装物料的巨大消耗,快递包装绿色化转型仍存在不小挑战。一是公众存在认知偏差,部分公众仍将快递包装物定性为垃圾,随手就扔。二是部分企业逃避责任或履责不力:包装使用者偏重包装物附带的广告价值,这些五花八门的文案宣传影响了企业间快递包装物的循环回收利用,而使用者的需求不同又导致包装物质量参差不齐、回收利用价值不一,导致大量包装物遭废弃。 快递包装绿色化一头连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头连着公众社会生活,是一场既涉国计又涉民生的“双向奔赴”。如何更好地引领并推进这场意义非凡的“双向奔赴”,考验着治理智慧。此次会议要求“坚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夯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综合性支持政策”,为快递包装绿色化转型确定了加速发展路径。而要真正实现快递包装绿色化,就得打通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的堵点。 首先,要将绿色理念贯穿治理全过程,让使用者和生产者更有意愿绿色化。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当代人的生产消费必须走向绿色化,而快递包装物绿色化是负责任的当代人为了自身和子孙后代得以永续发展的必选项。要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代际生产消费的责任性,开展快递包装绿色化的普法宣传,从认知上扭转企业和公众的生产消费理念,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态消费,提升企业和公众对快递包装绿色化的认同度。 其次,要优化循环回收流程体系,让快递包装绿色化更便利。一是实现快递包装物共享转型,转变快递包装物最终由消费者私有的物权属性,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的用益物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回收路径,以构建寄递企业之间及电子商务平台、包装物生产公司、第三方机构等主体参与的包装物共享平台为核心,将广大使用者纳入回收利用体系。 最后,要打造共治共享格局,让快递包装绿色化更添实效。从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出发,注重全过程治理,依托政府主导下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综合协调机制,推动相关主体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绿色责任。政府履行“主管者负责”原则,制定实施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为法律规范的援引提供技术支撑。生产者履行生产延伸责任,从源头控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生产供给易回收利用的绿色包装。使用者承担“污染者担责”责任,明确以快递企业为首的使用者承担自身治理环境责任,履行污染者担责原则。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材料使用;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规范化、高效化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是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材料使用的生动实践。相信通过此次对《快递暂行条例》的修改,多措并举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资源化,定能为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增添强劲动能。 (作者系重庆市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重庆大学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