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四川省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
强化法治意识 护航数字文创企业发展
今年春节,“成都造”动画《哪吒2》不仅展现了中国故事的独特魅力,更折射出数字文创产业的澎湃活力。
“数字文创产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但我们更应关注的是怎样营造更优质的环境和条件,来助力数字文创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数字文创产业行稳致远。”四川省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表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他人作品,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侵权。”李正国解释道,倘若以营利为目的制作“枪版”资源,或者传播影片的实质性内容,从而导致市场替代的情况发生,那么极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法律无疑是维护权利方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权利主体必须具备强烈的法律意识,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工作。制作方在接受投资合作时,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尤其是关于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重要内容。在涉及署名权、发行权等方面,更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李正国希望各权利主体能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为推动数字文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 陈秋妤 胥瑞可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