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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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3月6日起,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海外科技LOF”)在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由5000元(含)调整为100元(含),在各代销机构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设置为100元(含)。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海外科技股票(QDII-LOF)C”)在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设置为5000元(含),在各代销机构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设置为100元(含)。
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投)金额超过该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不含),本基金管理人将该笔申购(含定投)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投)合计金额超过该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金额上限(不含),则对申购(含定投)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失败。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日期届时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700-5588、400-820-505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华宝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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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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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网下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 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