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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全国人大代表钟波:以DeepSeek为代表的AI技术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双重挑战

本报记者 李静 北京报道

当下是数字化浪潮汹涌澎湃的时代,以DeepSeek为代表的AI技术正以令人惊叹的速度迅猛发展。同时,DeepSeek所代表的AI技术正在广泛渗透至各行各业,以强大的技术实力重塑产业格局。

全国人大代表、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波指出,以DeepSeek为典型代表的AI技术,其实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双重挑战。

第一重挑战是数据调取的合法性争议。“大模型训练需广泛抓取网络数据,但部分数据可能涉及未经授权的版权内容。若机械沿用传统‘先授权后使用’规则,可能扼杀技术迭代;但任由数据滥用行为听之任之,又会滋生大量‘伪创新’——例如简单拼凑数据生成低质量内容,挤占真正高质量创新和技术突破的空间。”钟波说道。

第二重挑战是生成内容的权属问题存在模糊不清。钟波指出,AI创作的视频、诗歌、音乐、图片、代码等成果,其产权归属在现行法律中难以界定,既可能侵害原创者权益,也可能因权责不清阻碍商业化应用。

“诚然,DeepSeek的开源实践通过‘开源与专利双轨并行’的策略,为探索AI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平衡提供了新样板。”但钟波指出,从产业乃至社会层面看,缺乏清晰的规则和秩序仍将导致不法行为的趁虚而入。

另外,钟波指出,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三类最为恶劣的行径:第一类是权利滥用行为,权利人以知识产权纠纷作为工具,谋求远超越其专利权利本身范畴的超额利益甚至违法利益;第二类是程序滥用行为,权利人明知其知识产权存在瑕疵,意图迫使竞争对手陷入应对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程序的困局来干扰妨碍竞争对手企业正常有序经营;第三类是虚假维权行为,权利人以非法手段获取权利或捏造、虚构权利开展维权,甚至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谋求非法利益。

“这些行为对市场经济和民营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全方位的。真正投入创新研发的企业反而受到排挤,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相对薄弱,抵御此类风险的能力较差,一旦遭遇敲诈勒索式知识产权维权或恶意诉讼,往往不堪重负,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钟波说道。

因此,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钟波提交了《关于防范知识产权权利滥用,打击敲诈勒索式维权的建议》。他建议,首先是要坚决整治知识产权体系不正之风,将中央反腐要求落到实处。其中特别提到可以积极建设智能化监督体系,筑牢知识产权领域反腐防线。

鉴于目前我国法律中关于权利滥用、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定仍属于原则性条款,对于权利滥用以及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判断要素、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等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钟波建议,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法律完善,明确此类行为的法律界定、认定标准、处罚措施以及救济程序,尽可能减少个案中认定的不确定因素。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涉及部门广泛,并且对于知识产权恶意受害者来说,存在举证难、立案难的救济困境。因此他建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等多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对于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行为,钟波建议,要明确法律责任,滥用权利及恶意诉讼人应当及时为其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针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加大追究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震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人。

另外,针对新兴技术领域,如AI、机器人等新兴领域,若完全套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可能对创新形成阻碍。钟波建议,可以构建灵活、分级的保护框架以平衡创新激励与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以及可通过“从司法判例确立规则到行政管理验证效果”的闭环机制进行动态管控,以便管理制度能匹配技术迭代节奏,填补法律空白。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创新发展大局,关乎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钟波说道,“我们必须坚决杜绝知识产权权利滥用,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式维权行为,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激励创新的 ‘助推器’,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营企业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张靖超 审核:李正豪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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