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11时许,北京房山区张坊镇发生山火,并蔓延至该区大石窝镇。经全力扑救,明火已于当日16时55分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山火系村民卢某某(男,37岁)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已被房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安全提示:
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节的到来,森林防火区农事活动、民俗祭祀、施工生产、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将大幅增加,天干物燥、火险高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和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活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
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0秒搞懂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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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应急”微信公众号
编辑 | 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