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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将实现“全国通办”

转自: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任欢从民政部获悉,我国婚姻登记将实现“全国通办”。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依法办理登记业务。督促各地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相关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把更多方便惠及群众。”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同时,民政部还将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该负责人介绍,民政部将督促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着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科学、专业、有效、温馨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支持各地坚持分类施策,围绕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服务。指导各地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切实用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良好契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民政部还将持续深化婚俗改革。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倡导文明健康婚俗,积极提供结婚颁证仪式、集体婚礼等特色服务,引导更多年轻群体婚事新办简办。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治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和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遏制婚俗领域不正之风。建设完善婚姻管理诚信体系。民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推动建立婚姻登记诚信体系,婚姻登记当事人要对个人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证件材料。”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区市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累计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9.2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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