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5-01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交易中心”,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0.9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亳州交易中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5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亳州交易中心的银行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在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发生时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82号公告。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谯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亳州交易中心向其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0.95亿元,保证期限为12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谯城支行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金额:人民币0.95亿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
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玖仟伍佰万元正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4亿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