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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晓楠先生的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00、4.00、5.00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现场参会的关联股东已对议案2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化、聂若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孟托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孟托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恒瑀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托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爱森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战略委员会:刘爱森先生、苏中一先生,束伟农先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刘爱森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苏中一先生、束伟农先生、张进军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担任;

提名委员会:束伟农先生、杜晓明先生、刘爱森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束伟农先生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晓明先生、束伟农先生、白忠学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杜晓明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刘爱森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核,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爱森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翁家恩先生、颜坚先生、叶渊先生、陈俊臣先生、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核,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刘爱森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徐晓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核,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爱森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智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核,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简历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爱森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曾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现任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华夏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张进军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法务合约部总监、商务部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白忠学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银川隆基总经理、硅片事业部副总裁、隆基绿能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光建系统事业部总裁等职,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苏中一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咨询师、管理部主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束伟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设计总监,现任首席专家、总工程师,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杜晓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现浙江大学),学士学历。曾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研究员、技术评估部主任和综合业务部首席专家,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副总经理:

翁家恩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曾任福州士兴钢品有限公司员工;现任森特航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颜坚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渊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北京民福广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带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俊臣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恒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伟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森特士兴(深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森环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四、董事会秘书:

徐晓楠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曾在中国石化任法律事务经理等职务;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周智敏,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副总监兼会计部高级经理;现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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