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因信披违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097.SZ,以下简称“ST智云”)收到400万元罚单。
日前,ST智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应决定书显示,因信披违规,ST智云被监管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违规事项主要涉及ST智云2020年收购的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ST智云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和7.09%。
值得注意的是,在ST智云2022年年报披露前,该公司三位董事、高管离职,并对九天中创当年度采购合理性提出置疑。尽管如此,该公司仍披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定期报告。
400万罚单落地
ST智云此次违规事项主要涉及其多年前收购的子公司。
实际上,ST智云收购相关公司股权所需资金主要来自ST智云2017年定增募资。至2020年,ST智云该次募资仍剩余2.95亿元未使用。当年,ST智云变更相应募资用途,将2.95亿元资金用于收购九天中创81.32%股权,募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20年,ST智云完成对九天中创81.32%股权的收购,并将后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次收购中,九天中创曾作出业绩承诺,但2021年度未完成。
此次处罚所涉财务造假情况发生在2022年。当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米赞”)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
从具体操作来看,2022年4月至10月,为确认上述收入,九天中创分多笔向三家供应商转款共计6820万元。三家供应商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江西米赞转款6770万元,所差50万元被一家供应商截留。江西米赞截留20万元后,于收款当日或隔数日向九天中创转款6750万元。除去增值税后,九天中创将剩余5973.45万元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相应资金在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与江西米赞间形成明显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九天中创虚假确认销售收入。由此导致ST智云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发布年报后约两年,ST智云于2024年4月更正上述虚假销售业务。
基于此,监管决定对ST智云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ST智云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以及时任九天中创总经理周非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罚200万元;ST智云时任董事包锋、李超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罚款80万元、50万元。
年报披露前有高管“闪辞”
实际上,在ST智云2022年年报披露前,该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剑阳,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芸洁,时任独立董事李在军曾先后离职。三位离职董事、高管均提醒投资者关注九天中创2022年度部分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并对相关采购的合理性存在疑问。
ST智云2022年年报中,该公司两位独立董事陈勇、杜鹃均表示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理由,上述两位独董均表示,对于子公司九天中创采购单价异常产生的原因,公司管理层未能进行合理性解释以及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
此外,审计机构也对ST智云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表示,九天中创材料采购中有6443.46万元的材料,其无法有效地对其采购单价的合理性实施分析程序,因此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相应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高管离职、审计机构对年报出具保留意见与财务造假事项无因果关系。从公司处获悉3名高管离职系个人原因,保留意见未体现财务造假事项。”对于此次处罚,当事人李超及其代理人曾提出申辩,称其不存在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已勤勉尽责。
李超方面还提出申辩称,ST智云首次信披违法,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不良后果,不应处罚;本案处罚结果与同一时期的相似案件处罚结果存在差异。
对于相应申辩理由,监管多数未采纳。监管指出,不知情、未参与、信赖外部审计等理由非法定免责事由。同时,李超未对3名高管在年报披露前离职、审计机构对年报出具保留意见等异常情况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仍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申辩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作为董事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不过,监管对李超部分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并调减了处罚金额。
就相应事项,记者致电ST智云董秘办采访。对方表示公司最近在制作定期报告,暂不便接受采访。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