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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流失文物永不止步

  李松林

  北京时间3月4日凌晨,国家文物局在美国纽约曼哈顿检察官办公室接收其向我国返还的41件文物艺术品。经初步鉴定,该批文物艺术品年代跨度从新石器时代至清代,类别丰富、工艺精湛,属于非法出境的中国文物艺术品。

  让属于中国的文物能够早日回家,是国人的共同期盼。多年来,文物等部门为追索海外文物做出不懈努力,继去年11月意大利返还56件中国文物艺术品后,如今又有41件流失文物艺术品从美国回归中国,这是我国提升流失文物国际合作水平、追索流失文物永不止步的生动注脚。

  追索流失海外的文物,既符合道义,也符合法律正义。目前,流失海外文物回归主要有三种途径——购回、捐赠以及追索。购回相对高效,但局限性明显;捐赠,范围相对较窄。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追索,对接国际间的执法合作显得更为重要。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对流失境外的中国文物的追索权和有关程序,为我国开展海外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撑。

  此次41件文物自美国回国,就是追索执法合作持续深化的结果。早在2009年1月14日,中美两国便首次签署防止中国文物非法入境美国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并于2014年、2019年、2024年3次续签。备忘录签署以来,中美两国合作成功实现20批次594件/套流失美国的文物艺术品回归中国。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文物追索返还国际合作不断扩展深化,先后与27个国家签订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政府间协定。截至2024年11月,已实现48批次2113件/组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追索返还合作深化,让追索流失文物有了“加速度”。

  让更多流失文物回家,需要久久为功。防范和打击文物非法贩运、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是正义之举。与此同时,还应不断丰富拓展追索的方法途径,各方共同发力,让更多流失文物踏上回家路。山高水远,行必能至。让流失文物回家,是这代人义不容辞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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