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6.53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56.24万个,增长80.0%;产业活动单位^【1】137.08万个,增加57.42万个,增长72.1%;个体经营户316.16万个,增加86.08万个,增长37.4%(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9.06万个,占38.8%;制造业16.24万个,占1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03万个,占11.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7.12万个,占59.2%;住宿和餐饮业35.28万个,占1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5.27万个,占8.0%(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70.64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44.64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08.60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786.78万人,减少213.41万人,下降21.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983.86万人,增加258.05万人,增长35.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93.11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82.26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69.89万人,占26.5%;建筑业298.84万人,占16.9%;批发和零售业282.08万人,占15.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14.69万人,占53.1%;住宿和餐饮业71.97万人,占12.1%;制造业65.64万人,占11.1%(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本表从业人员按照调查单位所在地区划统计。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6931.2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82276.29亿元,增长77.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824.99亿元,增加25671.26亿元,增长49.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9106.29亿元,增加156605.01亿元,增长85.8%。
202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0997.55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59144.41亿元,增长58.1%。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2307.91亿元,增加15846.83亿元,增长59.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8689.64亿元,增加43297.59亿元,增长57.4%。
2023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98156.92亿元,比2018年增加73174.68亿元,增长58.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80444.31亿元,增加12802.76亿元,增长18.9%;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17712.61亿元,增加60371.92亿元,增长105.3%(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金融业负债合计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普查的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两个行业大类的数据。
四、分地区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泉州市33.70万个,占26.6%,比2018年末提高2.4个百分点;福州市26.19万个,占20.7%,提高2.0个百分点;厦门市23.53万个,占18.6%,下降2.3个百分点。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泉州市35.58万个,占26.0%;福州市28.25万个,占20.6%;厦门市25.10万个,占18.3%(详见表2-5)。
表2-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福州市404.75万人,占22.9%;泉州市402.04万人,占22.7%;厦门市367.33万人,占20.7%(详见表2-6)。
表2-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表中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数据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