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3月19日,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现场推进会在新余市召开,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尹弘、省长叶建春关于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的有关批示精神,交流经验做法,部署重点任务,更加高效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副省长万广明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等监管能力加快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是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各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责任,统筹推进,合力攻坚,推动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会议要求,要突出系统思维,充分认识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进行靶向施策,加强资金保障,加速项目落地,推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突出效果导向,围绕队伍更精干、装备更精良的目标要求,推进软、硬实力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美丽江西建设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会前,参会人员集体参观了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区域站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会上,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省财政厅通报了资金保障情况。新余、南昌、萍乡、赣州、宜春和吉安市政府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在全省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仍计划投入16.8亿元用于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其中省级5.8亿元,市级11亿元。截至3月10日,各级已落实资金12.54亿元,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