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新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其中,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检查的重点之一。对辖区姜某将自家电动自行车放在11栋的楼梯间内,且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依法对姜某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上海星城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居民姜某为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11栋楼梯间内,检查人员多次劝阻,要求她将电动自行车搬离,但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检查人员对姜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姜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为辖区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通讯员 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