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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十几万服务费 留学机构突然关门

转自:千龙网

原标题:交了十几万服务费 留学机构突然关门

家长遭遇机构倒闭退费难、合同解约争议多;法官助理提醒,签合同前留意违约条款和退款条款    

本以为购买了留学机构的服务可以更省心,没想到最后却变成了“闹心”。最近,准留学生家长唐先生和陈女士都遭遇了烦心事。

3月初,北京家长唐先生突然接到北京斯凯达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KD)的培训老师发来的消息,称其已被公司开除,将不再给唐先生的孩子提供课程培训。“我们签约了接近两年的服务期,花了十几万元,现在只完成了半年多的服务。”唐先生说道。

如今,SKD北京校区已人去楼空,唐先生退费无门。据家长自发成立的维权群统计的信息,仅在北京地区,该机构未交付的学生服务金额价值已超七百万元。

北京家长陈女士近日也因退费问题烦恼。2024年3月,她与乐载浩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机构提供语言培训和留学申请两大类服务,服务周期为两年半,总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2025年1月,因为对该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陈女士想要解除协议并退费,公司经过核算称,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陈女士将无费可退。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强调,“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如果在提供中介服务的同时面向拟留学的学生开展培训,须先在教育部门取得校外培训办学许可审批,否则涉嫌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3月14日,位于朝阳区建外SOHO的SKD北京校区已经关闭上锁。 新京报记者 徐彦琳 摄

留学机构突然闭店 家长退费无门

2024年6月,因为孩子想去日本留学,唐先生与SKD签订了服务合同。“艺术留学与普通的留学申请不同的是,学生需要准备作品集,院校以此考查学生的艺术水平。我们孩子是要申请研究生,艺术留学机构会参考目标院校和老师的研究方向,针对性地指导孩子进行准备。此外也会提供择校指导、文书准备这些常规服务内容。”

今年3月1日,本该在每周六提供课程指导服务的SKD老师突然告知唐先生,自己已被公司开除,无法再提供课程服务。“当时我们去了门店,仍有一些老师在给学生上课,但是联系不上SKD老板。”

此后,唐先生了解到更多与其情况类似的家长,并加入了维权群。唐先生还了解到,除北京校区外,SKD位于大连、广州的校区也出现类似现象。3月8日,唐先生正式向警方报案。

3月11日,SKD国际艺术留学官方公众号发布《SKD国际艺术教育致学员和家长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称“对全国校区布局进行优化”。并表示“目前已启动并逐步开展业务管理与服务模型的重塑与优化。在此期间可能会有短暂的业务调整,我们在此向各位学员与家长承诺,所有变化与调整都是暂时的,不会影响学员的交付服务结果。”

3月13日,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SKD《一封信》中留下的电话号码和官方电话,均无人接听。3月14日记者在位于朝阳区建外SO⁃HO的SKD北京校区看到,门店已经关闭上锁。

“在出事之前,我们一直都在正常上课,没有察觉出什么异常。”唐先生回忆,“我们签的是接近两年的服务期,花了十几万元,现在只完成了半年多的服务。”

截至3月13日,SKD维权群里的家长接龙显示,机构涉及的服务金额价值累计已超七百万元,人均协议金额多在8万元—13万元之间。

3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以学员身份咨询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外分所,工作人员介绍,已经和公安机关一起去到现场。“机构负责人表示资金链出了问题,没有钱可以还,没有调解的余地了。合同关系需要司法机构来界定双方责任,建议学员和家长直接走法院程序进行诉讼。”

服务未完成 却被扣全款

北京家长陈女士遭遇的退费难题正是与合同中的一项条款相关。

2024年3月,陈女士为正在准备留学申请的孩子与乐载浩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总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的“精英计划—申请服务协议”。约定在为期两年半的服务期内,该公司为孩子提供语言培训和留学申请两项服务内容。

10个月后,陈女士对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在2025年1月正式提出解约。但和机构核算退费金额的时候,合同中的一个格式条款,让陈女士陷入无费可退的窘境,合同的第24条写道:“如甲方(陈女士)于签约后6个月后至文书/选校指导服务开始前提出退费,乙方(乐载浩洋)将扣除总费用的50%以及实际核算后消耗成本,剩余费用退还甲方。”

“托福、SAT等已消耗的课时费用达14.68万元,但他们要先扣掉我总费用的50%即14万元,这意味着不仅不退回剩余的服务金额,我选择退费还欠他们6800元。”陈女士表示,“按照合同,机构应该为我们提供14项服务,但在我提出解约时只进行了整体留学规划方案、标准化考试及学科类培训、英文原版读写能力提升这3项服务。这种情况下却要扣除我们28万元的全款,我觉得很不合理。”

“当时签合同是看中他们标化+申请‘一站式’的理念,对解除合同的这些条款没怎么在意,他们也没有和我们强调。”陈女士说道。

企查查显示,乐载浩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凤金,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经济贸易咨询等。记者注意到,其中并不包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和“教育咨询”等经营范围。

记者注意到,乐载浩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于浩洋从2020年起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对象,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环宇鸿泽咨询有限公司(Global Intellect Consulting,简称GIC)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企查查显示,该公司与乐载浩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使用同一联系电话。

陈女士称,签约后,她按公司要求在2024年3月至5月间分三次向于浩洋在北京银行开设的私人账户转账汇入28万人民币作为留学咨询服务费,而非向乐载浩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账户转账缴费。

3月18日、19日,记者多次拨打乐载浩洋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网上公布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针对家长反映的合同纠纷问题,该公司已经在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处理,对于具体处理情况,该工作人员拒绝回应。3月19日,家长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日下午,海淀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

观点

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主张无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表示,现实中,很多对于教育培训服务机构不满的学员都会主张退费,实质上这就是单方主张解除合同。如果想要解除合同,就要看机构是否存在合同约定抑或法律规定的根本违约情形。举例来说,比如学员是为了留学报了一家机构的服务以及课程,机构未能提供合格的服务,即便机构后来改正了服务质量,但为时已晚,超过留学、升学的时间节点,这种就属于学员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合同自然应当解除。

合同解除后,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学员可以主张退还剩余学费并可主张违约金,或造成损失了可以主张损失赔偿。但对于不少学员认为所签署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不利于自己退费的情况,黄晓宇表示这也在法律中有明确的界定。

“服务机构和所有被服务的消费者都会签署事先拟定的合同,合同内的条款叫‘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义务。”黄晓宇进一步解释,根据相应规定,订立格式条款的机构如果没有采取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明显提醒学员注意该条款,如果该条款不利于学员的利益,学员可以向法院主张这条为无效条款。

黄晓宇强调,需要注意的是,教育培训合同(留学服务合同)具有人身属性,需要学员与机构相互配合,客观上即便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没有太大问题,但也不可能适合所有学员,这种情况下学员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就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了,需要酌情扣除一定的培训费用。

提示

警惕预付费风险 留意违约和退款条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悦在审理和调研中便发现,消费者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出国留学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不乏预付费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对合同签署的重视性不够、销售人员离职流动等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会通过网络、朋友圈、微博等平台进行大量宣传,消费者在与销售人员咨询出国留学等相关问题时,往往会忽视书面合同,同时,中介服务机构人员收取预付费离职后,会让消费者陷入举证难的困境中。”马悦说道。

在留学中介服务引发的民事纠纷中,马悦认为,学生和家长获得留学信息的渠道很多,需要注意无论是自己收集信息还是通过留学中介机构获得信息,都不应偏听偏信,可以在咨询驻华使馆教育部门的同时,认真选择适合自己的留学中介机构,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留学信息进行筛选,避免掉坑。同时,在签署合同时要注意是否盖有留学中介机构公章,合同约定内容要明确留学中介机构和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全面、具体且明确,其中违约条款和退款条款是审查重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消费者应与留学中介机构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悦表示,若消费者向法院主张留学中介机构未履行合同义务,举证责任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留学中介机构应当举证证明其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留存自己与留学中介机构之间包括微信记录、短信记录、视频、音频、交易记录在内的沟通记录,交纳各项费用应让留学中介机构出具票据并审查票据上是否盖有公章,消费者若根据留学中介机构要求提供了留学申请所需文件,应该留有提交记录,必要时应让留学中介机构出具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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