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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在文旅场所内新建门店可获资金支持

转自: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近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其中明确将支持“餐饮+文旅体博”“连锁便利店+文旅体博”融合发展,餐饮企业、连锁便利店企业在公园景区等文旅场所内新建门店,可获资金支持。

在支持餐饮行业发展方面,北京将对餐饮企业在京开设品牌首店、“餐饮+文旅体博”融合发展、老字号企业新建或升级改造门店、新建或升级改造中央厨房等情形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在京开设的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且已持续经营满6个月的,将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支持上限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餐饮企业在市属或区属公园、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博物馆内等文旅场所内新建门店,且已持续经营满6个月,将对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门店支持上限50万元。同一企业有多个门店符合条件的,支持上限200万元。

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北京老字号”的北京市老字号餐饮企业,对门店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门店支持上限50万元。同一企业有多个门店符合条件的,支持上限200万元。

同时,支持超市、便利店、农村小店发展。其中,连锁超市升级改造直营门店的,对门店装修、数字化改造、农超对接改造、硬件设备购置的投资按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单个门店支持上限100万元。同一企业(品牌)有多个门店符合条件的,支持上限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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