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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5-004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或“公司”)股东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和兴”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9,311,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8月28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深圳正和兴因自身经营需要,拟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正和兴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和《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深圳正和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5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7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3月18日,深圳正和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68,400股,减持比例为1.03%。截至2025年3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17.98%变动至16.95%,股东持股比例触及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

1、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3日,深圳正和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减持比例为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46,800股,减持比例为0.67%。减持后,深圳正兴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19.66%变动至17.98%,股东持股比例触及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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