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扎实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监管服务双轮驱动,深化帮扶精准指导,落实责任网格督导,为全市83家排污单位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强化了排污单位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行为,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数据公布的及时性。
安丘分局依托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动态掌握辖区企业自行监测任务底数,系统梳理排污单位月、季、半年及年度监测任务执行进度,建立监测完成率动态预警机制。对未达标单位实施"平台弹窗提醒-定向短信推送-专人电话督导"三级联动督办,同步开展监测技术规范、信息公示流程及数据填报要点的精准指导,确保排污责任主体准确掌握全周期监测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自行监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针对小微排污单位业务水平偏低、自主监测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安丘分局建立定向帮扶机制,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实施点对点指导。通过现场演示系统操作流程、协助完善监测方案、规范数据填报标准等方式,重点解决企业在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使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自行监测数据完整准确上传至公开平台,有效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性。
安丘分局建立完善责任包保机制,将排污单位监测管理责任细化至专职督导员,建立"一企一专员"跟踪服务模式。通过每日调度监测数据填报进度、动态跟踪联网申报情况,对进度滞后企业实施"实时预警+定向辅导"双联动。重点围绕监测方案编制、数据采集规范、平台填报时效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督导,形成指导-跟踪-整改工作闭环,切实防范监测数据漏填、误报、超期等问题,保障环境信息依法依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