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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登记专项行动的通知

转自:永州发布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湖南省委网信办决定自2025年3月至9月,面向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登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对象落实属地申报原则,所在地为湖南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向湖南省委网信办提交申报材料。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履行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手续。

对于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采用登记方式,允许上线提供服务。

不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无需备案。

工作目标

(一)备案覆盖

确保省内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备案/登记。

(二)服务提效

优化备案/登记流程,实现“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力争登记审批周期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备案审批周期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

(三)生态建设

通过备案推动企业规范发展,培育3-5个标杆案例,形成示范效应。

重点任务

1.深化宣传培训,提升合规意识

组织大模型备案政策宣贯专项培训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备案/登记流程、提示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备案材料准备等方面进行政策宣贯。通过多渠道宣传备案/登记成功案例,营造“主动备案、合规发展”的行业氛围。

2.完善服务保障,降低企业成本

设立备案服务申报咨询电话,提供问题咨询、材料预审“一站式”服务,以更好地指导和帮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规范有序申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备尽备

组织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湖南分中心(以下简称湖南分中心)及各市州委网信办对我省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进行巡查,建立省内大模型企业台账,每月更新备案进度,对未备案企业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

同时组织湖南分中心对已备案企业进行生成内容安全的常态化巡查,加强过程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工作要求

1.强化政策引领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压实企业责任

督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服务提供者提升合规意识,切实履行备案/登记义务。

3.及时传达部署

各市州网信办要结合属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第一时间组织部署落实,督促深入开展摸排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履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手续。

专项行动期间,湖南省委网信办将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管法规制度,强化政策宣讲和答疑解惑,服务省内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安全合规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地指导和帮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规范有序申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现将湖南省委网信办解答申报咨询的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公布如下:

咨询电话:0731-81121089

传真地址:0731-81121045

邮箱地址: zhangqiyu@cert.org.cn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八办公楼

            中共湖南省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来源:网信湖南

编辑:朱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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