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资讯 纵观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追踪 »

有期徒刑15年 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宣判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张益铭

2025年3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晓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前,2023年4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0月12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晓鹏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晓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查前,李晓鹏自2018年3月起任光大银行董事长,2017年12月起任光大银行党委书记;并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共中国光大集团党校、光大大学名誉校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名誉会长。

2023年4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进展,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晓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治家不严,家风不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以权谋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晓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晓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纵观资讯 » 有期徒刑15年 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