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监督检查,重庆噶世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市天诺药品批发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天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以上三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 编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1 | 重庆噶世医药有限公司 | 渝AA0231329 |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阳工业园区物流南路与物流环路交叉口东北侧3#仓库3-19#、22#-39# |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 |
2 | 重庆市天诺药品批发有限公司 | 渝AA0230770 | 重庆市永川区永津路18号10幢3层332号 | 重庆市永川区永津路18号10幢3层 |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
3 | 重庆市天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渝BA023000029 | 重庆市永川区永津路18号10幢3层333号 | 重庆市永川区永津路18号10幢3层(委托重庆市天诺药品有限公司储存)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 |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