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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庆操控无人机,没收罚款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延庆公安分局3月18日发布消息,警方于3月7日10时许,在延庆区康庄镇查获一名操控无人机升空的男子。

据警方通报,无人机操控者是45岁的窦某某。经询问,窦某某如实陈述了其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延庆警方对窦某某作出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公告》,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查询。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对于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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