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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公益诉讼”护企业守民生

转自:河北日报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护企+公益诉讼”护企业守民生

本报讯(记者张辉)“老高,马上到甘薯种植季了,抓紧把你们的绿色种植标准总结一下,我们可以和农业农村部门研究研究有没有在全县推广的可能。”2月21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单学力再次联系清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清喜,商量甘薯产业发展问题。

近年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同时,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司法服务。

“甘薯产业是卢龙县主导产业之一,我们正在倡导建立县域内的鲜薯种植指引,推动整个产业高质量发展。”单学力介绍,他们在种植层面引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绿色种植宣传、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在生产加工层面到重点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同时,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豆皮是卢龙县特色食品之一。为助力产业健康发展,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走访该县数十家豆皮生产企业,形成检察建议,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指导经营主体完善证照、合法合规经营。通过专项行动,卢龙县特色豆皮产业发展更加正规,产品品质更受群众信赖。

自“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4个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灵活使用补植复绿、综合治理等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变成修复者。卢龙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去年收集各类线索50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制发检察建议28件,追缴赔偿金30余万元。”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全芹介绍。

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河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河北省模范检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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